可回收資源垃圾

*友善列印
可回收資源垃圾
 
資源回收管道及項目
可回收之資源物項目
紙類(紙箱類、牛皮紙類、電腦報表紙、報紙、雜誌、混合紙類)、紙容器(含鋁箔包、新鮮屋、利樂皇、牛奶盒、紙製免洗餐具)、鐵類、鋁類、玻璃類、塑膠類(含塑膠容器、塑膠類免洗餐具─含保麗龍餐具,不含美耐皿餐具)、生質塑膠容器、乾電池(鈕釦型電池、行動電源)、機動車輛、輪胎、鉛蓄電池、電子電器(包括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及電風扇)、資訊物品(包括筆記型電腦、主機板、硬式磁碟機、電源器、機殼、監視器、印表機及鍵盤)、照明光源、光碟片、行動電話及其充電器、舊衣(不含枕頭、棉被等)、廚餘、堪用家具、潤滑油、食用油、包裝用保麗龍、塑膠袋(不含鋁箔、紙等複合性材質)、陶瓷磚瓦、二手物品、小家電、水銀體溫計、暖暖包。
圖片-塑膠類 圖片-鐵類、鋁類 圖片-紙類
圖片-保麗龍 圖片-玻璃類
  1. 民眾可將各類資源垃圾裝成一袋,交由本局清潔隊之資源回收車或回收點回收,另下列特定項目請分別單獨回收。
    ※乾電池:含鈕扣型電池、充電型電池,請自物品取出集中後回收。
    ※照明光源:回收前應套袋妥善打包,再交付回收。
    ※紙類:如雜誌、報紙、包裝紙等,請攤平或打結收集成一袋回收。(不含紙尿褲、片、衛生紙(棉)、複寫紙、感熱紙(如電子發票、傳真用或心電圖紙)、砂紙等)
    ※塑膠袋:回收前請先去除內容物,鋪平或打結收集成一袋回收。(不含鋁箔、紙等複合性材質包裝袋)
    ※保麗龍:回收前請先去除內容物及膠帶、木材、鐵釘等非保麗龍材質之物品,並將附著於上的泥土(如植栽園藝用)或食物殘渣(如蛋糕盒)用清水沖洗。
    ※舊衣:回收前請先清洗乾淨勿弄溼,並打包後回收。(不含女性內衣,棉被、枕頭、內褲等)
    ※陶瓷類破碗盤或酒瓶、花瓶:回收前請裝成一袋回收。
  2. 民眾須事先與區清潔隊約定時間回收。
    ※大型家電:如冰箱、冷氣、洗衣機等。
    ※堪用家具、彈簧床墊。
    ※裝潢修繕廢棄物:須將磚瓦、陶瓷分類回收。
  3. 民眾須事先與回收專線約定時間回收。
    ※二手物品:玩具(含絨毛及塑膠玩具)、家飾品、餐具(杯碗盤碟等)、服飾(含鞋子、包包等)及書籍雜誌等五大類為主,二手物品回收專線:04-22294025。
  4. 民眾自備容器盛裝,交由本局清潔隊之垃圾車上廚餘回收桶。
    廚餘:塑膠袋、衛生紙、竹筷、牙籤、咖啡包(渣)、茶葉包(渣)及中藥包(材)等雜質,不可丟入廚餘回收桶,並請先行瀝水
  5. 民眾可交由機車行、汽車修配站及加油站回收。
    潤滑油請交由本市免費設置之回收點。
  6. 自行回收項目
    堆肥廚餘(自主性堆肥)、廢機動車輛(含汽車、機車),可自行洽合格廢車回收商回收,領取獎勵金。
按鈕: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