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分級管理

資源回收分級管理

 
壹、前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加強社區大樓、機關團體、學校及事業單位落實資源回收工作,自104年6月起推動「資源回收讚分級管理工作」,輔導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維護公司、事業單位、民營清除業者,透過資源回收分級標示,讓社區、員工及學校師生能將「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及再生」觀念充份融入日常生活中並體認其重要性,將環保理念向下扎根及多面相延伸,鼓勵實際行動以達到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等,打造環保生態環境氛圍。
 
貳、計畫目標
一、落實社區大樓、機關團體、學校及事業單位資源分類與回收。
二、建立資源回收示範績優單位,提升資源回收品質與環境衛生。
三、加強對社區大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機關團體、學校、事業單位及清除公司宣導,提升資源回收工作推動效能。
 
參、計畫期程
每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申請報名,當年度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審查報名資格及現場評鑑
 
肆、執行方式

       由各單位主動提出申請「資源回收分級管理自評表」(如表一),或由環保局主動查核各單位之結果。但如已獲得分級資格,一年內經環保局查核3次不符合者,得撤銷標示貼紙或標示牌,或降級。

一、 回收分級指標
  D級:未落實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分類,開立勸導單,追蹤查核。
    □ 垃圾子車夾雜 3 個以上資源回收物或廚餘。
    □ 垃圾子車明顯夾雜廚餘,超過盛裝容器六分之一以上者。
    □ 資源回收桶中明顯夾雜一般垃圾或廚餘,超過盛裝容器六分之一以上者。
    □ 廚餘回收桶中夾雜 3 個(含)以上塑膠袋、衛生紙、竹筷、咖啡包、茶葉包、中藥包(材)等雜質者。
  C 級:已落實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分類。
  B 級:已落實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分類,資源垃圾有分別設置廢照明光源、廢玻璃容器及廢乾電池等3類資源回收設施,且生、熟廚餘已分類存放。
  A 級:已落實垃圾、資源垃圾及生、熟廚餘分類,資源垃圾有分別設置 ➀廢照明光源、➁廢玻璃容器、➂廢乾電池、➃保麗龍、➄廢紙容器、➅廢紙類等以上 6 類資源回收設施。
   
二、 回收讚A+級指標
    需符合「回收讚A級」指標,且經環保局輔導符合下列管理項目及內容者,始可進入複評作業,受評單位進入複評作業後,需提出表一資料,並由本局派員至現場確認實際狀況,經現勘後,若受評單位符合A+級指標規範,即可獲得回收讚A+級單位認證,並擇日頒發A+級單位獎牌。
   

(一)回收管理。如指派專人負責回收與分類、定期維護、掌握流向,填報及拍照。
1.專人管理
2.定期維護
(1)每日維護
 ➀每日清潔地面、水槽和公用設備,維持清潔。
 ➁定期(建議每日一次)清運資源回收物,偏遠地區以回收桶八成滿為限,並通知清潔隊(或清除業)清運,不可溢出。
(2)每周打掃
 定期(建議每周一次)將回收桶以清潔用品清洗並擦拭乾淨,徹底洗滌。
(3)每月檢查
 ➀回收站之照明和消防安全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建議每月一次)。
 ➁定期(建議每月一次)檢查回收桶是否破損和完整性,避免廢棄物洩漏影響環境。
 ➂定期更新公布欄資源回收宣導海報或公告本局資源回收相關政令宣導資訊。
3.流向掌握
(1)須明確知道回收物後續流向。
(2)回收物應交給清潔隊、合法回收處理業者或資收個體戶。
(3)應按月回報資源回收數據予執行機關。
(4)回收物變賣應向回收業者領取相關憑證並妥善保存。
4.上述定期工作應確實填寫報表和拍照並妥善保存。

   

(二)完美地點及設備
1.地點規劃與設備
(1)應設置於人員生活影響較小的位置。
(2)入口應清楚標示回收項目。
(3)周圍具遮蔽隔板防止雨水或積水之設施。
(4)應設置在通風的場域,或具有通風設備。
(5)地面應堅固不透水鋪面,並且有良好的排水管道。
(6)應有夜間照明、監視器和消防設備等安全措施(若空間受限建議可設置手提滅火器,或放置在回收室出入口易取得的地方)。
(7)應有洗手槽或自來水管等設備。
(8)回收物品貯存應保持整潔和分類區隔。
(9)應採乾(一般垃圾和回收物品類)、濕(廚餘類)分離設施。
(10)應有綠植或裝飾以美化環境。
(11)應滿足民眾便利和友善環境。
 2.回收桶(容器、袋)之設置
(1)應採用堅固無毀損的回收桶或可固定的回收袋,具防止廢棄物洩漏、散發惡臭導致影響環境品質等措施。
(2)回收桶上需有簡單圖案或文字的分類標示。
(3)資源回收應遵照標示,並確實分類各項回收物品,不可投入雜質。
(4)資源回收分類設施項目至少達 10 類以上,其中照明光源需有設置防破之回收設施,玻璃容器須分 3 色分類回收及貯存。

   

(三)回收宣導推廣
1.將資源回收宣傳文宣張貼於公布欄、電梯間、資源回收站或出入口等人潮多且明顯的地方,增強民眾垃圾分類觀念。
2.以宣傳單形式或多媒體形式宣傳資源回收觀念。
3.以環境教育精神定期舉辦資源回收活動,亦非常鼓勵各地方發揮創意,可結合當地特色和需求的多元化宣導方式。
4.針對當地、新住民及外籍員工進行資源回收宣導工作。
5.積極推動民眾參與並落實資源回收工作之創新方法。

   

(四)將資源回收工作納入單位相關規範
社區大樓及公寓大廈需將資源回收工作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納入公寓大廈公約;機關團體、學校及事業單位則需將資源回收工作納入單位規範事項,並遵守資源回收分類工作(可因地制宜調整,例如納入社區管理辦法、生活公約、員工守則亦可)。

三、獎勵措施
(一) 符合「回收讚A級」指標,核發「回收讚A級」貼紙,張貼於資源回收區。
(二) 符合「回收讚A+級」指標者,核發「回收讚A+級」獎牌。
四、預期效益
(一) 透過辦理分級管理工作,建立資源回收方面有特殊作為及貢獻之績優單位名冊,作為本市示範單位。
(二) 透過本計畫可達到減少垃圾焚化量及提升資源回收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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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料表:

 

報名資料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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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單張及海報:

 

認識資源回收
資源回收居家10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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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績優單位名單:

 

回收讚A+級名冊.pdf
回收讚A級名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