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法規修正公告

本次修正考量近年業者多以生物可分解塑膠作為替代材質,因其需於特定條件環境才能快速分解,且國內無合適之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設施,回收後影響既有回收體系並衍生相關環境問題。環保署爰修正本公告,檢討塑膠類免洗餐具之限用範圍,明定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材質之免洗餐具。

公告影本.pdf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公告對照表.pdf
修正後公告全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