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對象免徵垃圾費法源依據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2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授環廢字第1020014050號
主旨: 修正公告本市自102年1月1日起可免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之家戶類別。
依據: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4條第2項。
申辦資格: 符合本市社會局核定之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僅領有身障手冊者無法減免)。
免徵範圍:
一、 自來水用戶之自來水附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二、 非自來水用戶之按戶定額徵收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受理地點與辦理方式:
一、 可洽各區清潔隊辦理收件。
二、 可親洽或郵寄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辦理;諮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