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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智慧家

消費者如何辨別該飲料店是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

2011/5/30 執行疑義
依據環保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自111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等,應提供消費者自備飲料杯省5元以上的價差措施,並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__元」。 
消費者只要自備飲料杯至前述連鎖體系門市消費即可享有優惠,民眾在自備環保杯之同時,應先自行確實清洗杯體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