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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絮展覽館

電子電器販賣業法規宣導說明會

2016/4/22 限用政策
依據「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法規公告,為使電子電器販賣業者及經銷商充分瞭解廢四機回收處理申報流程與相關作業規範,特辦理本法規宣導說明會。 
透過本說明會解說電子電器販賣業者應遵循規範及配合事項,並告知業者今年度草案預告,且說明今年度起即無回收聯單抽獎活動,但仍須告知消費者權益須知確認內容,除此之外,為宣達本市相關資源回收法規,於會議中亦告知與會業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法第12、14條等相關法令。現場提供消費者權益須知紙本、資源回收標示貼紙及播放影片使業者更容易了解政策內容。 
環保局特別提醒,民眾想汰換四機時,於購買新機將廢四機交給販賣業回收時,請記得向店家索取「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留存,以利管制回收去向。若未購買新四機,但家中有待回收之廢家電等物品者,可逕洽轄區清潔隊約定時間協助清運喔。有關本次宣導說明會報名資料,請逕至環保局資源回收網站查詢(http://recycle.epb.taichung.gov.tw/)或洽詢專線04-2229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