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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加工食品禮盒調查記者會

2007/6/11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加工食品包裝大減重 輕盈一夏過端午 
 
為落實廢棄物源頭減量,並減少耗竭性資源消耗,環保署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第二階段,於七月一日起開始將加工食品禮盒納入管制,該加工食品不包括米穀、蔬果、禽畜、水產等生鮮食品、食品原料及其他主管機關公告等。 
環保署指出,「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去(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階段,規定糕餅禮盒、酒禮盒、化粧品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的包裝體積比值應在1以下,包裝層數應在2層(糕餅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3層)以下,今(96)年7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納入加工食品禮盒,包裝體積比值亦應在1以下,包裝層數在2層以下。 
在「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的第一階段實施後,台中市環保局也積極地宣導第二階段加工食品禮盒過度包裝的相關事項,目前列管販賣業有231家,製造輸入業則列管34家業者,在7月1日第二階段法令上路前,本局於端午節前夕抽查百貨公司、量販店及加工食品禮盒販賣業者,共稽查194件加工食品禮盒,其中含6件疑似過度包裝禮盒,其中以少部分粽子禮盒及茶葉禮盒超過法令規定,不合格的禮盒多以包裝過大,造成包裝體積比超過法令標準為主,以王德傳茶葉禮盒為例,現況包裝體積為7830立方公分,若業者確實做好包裝限制,則體積可以縮小為4900立方公分,相當於體積減量38%。環保局呼籲業者,各種產品過度包裝,不但有讓禮品有誇大不實增加成本,亦會使廢棄物增量及浪費資源。 
李局長表示,近年來實施過度包裝禮盒已有良好成效,7月1日起加工食品新增列管,製造、輸入業者及販賣業者應重視此項規定,避免違法受罰。若業者能夠遵守法律規定,對於禮盒包裝能夠落實法律規範,對於消費者而言是物美價廉;對製造輸入業者而言則能減少成本更能維護自然環境降低環境衝擊,因而民眾選購時應注意「禮盒實在最重要,層層包裝沒必要,多餘襯墊不需要,材質簡單很重要,過度包裝我不要」,以能達到環保目的。 
臺中市環保局表示,自今(9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二階段後,應會加工食品禮盒包裝層數及包裝體積比值若超過標準,最高可處3萬至15萬之罰鍰,製造及輸入業者要多加注意以免受罰。相關訊息可逕自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網址:www.epa.gov.tw/package查詢,或洽詢本局「資源回收專線」04-22294025。 
  • 市售端午加工食品禮盒展示

    市售端午加工食品禮盒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