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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優良環保商店『獎徽』徵選活動
| 2004/4/15 | 限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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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競賽主旨: 為增進環保署第二批「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對政策之重視及榮譽心,台中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特辦理優良環保餐飲商店評選活動,期能藉由本活動之舉辦,加強商店業者對限用政策與資源回收的了解與認識,並評選出台中市優良環保商店予以公開表揚,同時亦可作為其他限制使用對象之楷模表帥,進而達到垃圾減量及政策宣導之目的,以建立讓消費者安心滿意的綠色飲食消費空間。 二、設計方向: 獎徽設計期望能以簡單大方、寓意深遠、色調活潑鮮明,除了是獎牌、獎盃之外,也可將其嵌在門柱上當做識別徽章,將您的創意大膽秀出來,展現台中市優良環保商店的特色。 三、作品呈現相關規定: 1.稿件包括繪製圖稿以及200字以內圖樣理念說明各一份。 2.圖稿以A3直式繪製,每一作品以一張圖幅為限,內容包括獎徽及理念說明。 3.圖稿內容:「獎徽」,材質不限,顏色以不超過「三色」為原則,可配合「台中市優良環保商店」標題,並輔以200字以內之文字說明,作品務必力求「簡單易懂、原創美觀」為原則。 4.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手繪紙稿請用西卡紙,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於方格紙上;電腦輸出者,請附交電子檔磁片(以向量格式存檔)。 5.所有參賽者投稿數量不限,作品必須未經發表之創作,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退件方式:請於交件時附上回郵信封,否則主辦單位將於得獎作品公布後逕行處理。 7.除報名表外,作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否則不予評審。 四、參賽資格: 歡迎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五、截止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日,以郵戳為憑。 六、收件單位: 台中市西屯區407工業區一路68號8樓,信封上註明「台中市優良環保商店獎徽設計稿件」。 七、評審: 由評選委員進行審核,選出最符合「台中市優良環保商店」精神與意象之獎徽,決選勝出者以書面通知受獎人領獎。 八、獎勵: 決選勝出者15000元獎金。 九、聯絡電話: 04-22294025 金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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