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宅急便

回收「乾淨」的廢塑膠袋、杯、碗盤,你我都可以做得到!

2001/10/19 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容器
本局廢塑膠袋、杯、碗盤回收業務自本(九十)年八月初與得標廠商簽約後,得標廠商即配合本局作業全力進行作業場地整理及打包機械組裝工作,其間雖經數次颱風之干擾,但場地及機械仍趕在九月上旬準備完成,期望廠商能儘速將回收之塑膠袋等再製成二次塑膠原料,惟經試車發現市民交給本局清潔人員之塑膠袋包中髒汙及雜質比例偏高,對製成二次塑膠原料有不良影響,於是,張局長皇珍除指示資源回收課及清潔隊第一線清潔人員繼續加強對市民宣導目前本市所推行回收的係回收乾淨廢塑膠袋、杯、碗盤,並向市民呼籲勿將油污、血水塑膠袋、未食完裝麵塑膠袋、及未清理廚餘且已發臭之塑膠材質便當盒、打包帶、電線、鋁箔包、衛生紙等雜質,併入要回收之塑膠袋、杯、碗盤中。  
本局為加強廢塑膠袋等塑膠製品回收工作,以減少燃燒熱值,達成增加垃圾焚化量、舒緩本市文山垃圾掩埋場壓力之目的,自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塑膠袋、塑膠餐具分類收集及保利龍餐具回收工作,每日回收量約五噸,之前係由清潔隊各區隊支援二部壓縮式清潔車(垃圾車)在垃圾場進行壓縮打包工作,後暫存於垃圾場中等待再利用。然因回收塑膠袋再製成二次塑膠原料,不允許材料太髒汙或混有雜質,否則整批次二次原料將因品質不良而失敗,故需投入較多人力進行分類挑選,人力成本是廠商承接本項業務所主要考慮之因素。廢塑膠袋、杯、碗盤中髒汙及雜質比例偏高,除造成操作人員工作環境不良外,另將減低廠商應有利潤,嚴重影響本局是項業務之推行。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調查顯示,國人使用塑膠袋的數量已到獨步全球之情況,估計台灣地區每年塑膠袋使用量約十六萬噸,每年消耗的塑膠袋數量超過一百億個,而且這些塑膠袋多數僅用一次就被丟棄變成垃圾。塑膠袋依污染程度可分為重、中、輕度污染,理論上中、輕度污染之塑膠袋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如可回收生成塑膠粒、再利用做成庭園造景、登山步道、公園建材等。但回收之塑膠袋如要提高經濟價值,前提是要先依材質做分類,否則不同材質塑膠袋或與雜質一起回收熔煉,都將造成材質不佳,無法製成理想再製品,環保局呼籲台中市民請多多配合「乾淨」的塑膠袋、杯、碗盤回收工作,使資源能永續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