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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地球”塑”身,環保局輔導業者響應減塑運動
| 2017/5/3 | 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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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購物塑膠袋減量成效,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3日(星期三)起舉辦說明會13場次,邀請列管、預計新增業者及市民朋友參加,宣導限制購物用塑膠袋法規與回收政策,現場同時免費提供不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告示牌,歡迎業者響應減塑運動並提供消費者自備購物袋優惠措施,減少塑膠袋使用量,減輕環境負荷。報名資訊可至臺中市資源回收網查詢(網址:http://recycle.epb.taichung.gov.tw/)。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塑膠袋雖然便利,但過度使用情形已造成後端廢棄物處理上的負荷,任意丟棄也容易導致排水溝阻塞,甚至水中生物誤食,衝擊環境生態。行政院環保署95年起已推行限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政策,依據環保署統計,全臺管制對象,包括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等,每年購物用塑膠袋的使用量在限塑政策推動後,已由每年34.4億個減少至14.3億個,以人口數推估,每年管制對象的塑膠袋使用量約1.62億個,顯示推動塑膠袋的減量及回收工作的重要性。 環保局呼籲,民眾可以自備購物袋方式取代塑膠袋使用,減少塑膠袋使用量,臺中市已公告塑膠袋為回收項目,塑膠袋清除內容物後可交付清潔隊回收,目前每月回收量約80公噸,交付再利用工廠製成塑膠粒再利用。 106年3月環保署已第二次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不得無償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厚度及材質管制、應標示鼓勵重複使用及妥善回收宣導文字等規定,其中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將由7大類行業擴大為14大類(新增飲料業、西點麵包業、藥局及藥妝業、洗衣店、書籍及文具零售業、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該法案預計將於1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民眾不論厚、薄均須付費購買購物用塑膠袋、業者也需要於店內標示須妥善回收或鼓勵重複使用文字,環保局為積極輔導業者配合,將以辦理說明會方式主動輔導,歡迎有興趣的業者或市民朋友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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