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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與包裝七一新政策,民眾齊一共享綠端午

2007/6/15 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容器
為落實廢棄物源頭減量,並減少耗竭性資源消耗,環保署公告指示自7月1日起,「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加工食品新增為列管對象。亦即將指定公私場所包括量販店及超級市場必須減少用於包裝蛋類、生鮮食品,及糕餅麵包等食品的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用量;在加工食品禮盒方面則要求禮盒產品份量多、包裝材料少,以避免過度包裝。 
台中市環保局局長李立德指出,本市轄區內指定公私場所包括量販店12家及超級市場78家,市面上已有少部分商品(如菇類、根莖類蔬菜)的包裝符合法規標準,目前本市市面上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的使用量,估計每年約49 公噸。配合7月1日「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法令上路,本局亦於6月21日舉辦「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宣導說明會,協助販賣業者配合落實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減量之政策。預計該政策實施後,依規定量販店及超級市場96年度減量賣場內塑膠類托盤之總量量需達到前年之15%,估計一年減量約為7公噸。 
李局長表示,近年來垃圾源頭減量措施已有成效,而隨著今年端午節的即將到來,“豪華陣容版”的粽子可能再度出現,加工食品禮盒的過度包裝,不僅浪費資源,增加業者成本開支,更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因此提醒業者需注意應避免端午禮盒有過度包裝情事發生。此外『用後即丟』的塑膠托盤、包裝盒及加工食品禮盒包裝亦需要業者的配合以進行減量,在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包裝減量方面,業者可採「改為不使用托盤或包裝盒包裝」、「減輕指定容器的重量」或「使用不含塑膠材質的替代容器」,亦可鼓勵消費者選購時自備環保袋或以其他方式包裝。若能徹底落實減少塑膠類托盤、包裝盒用量及簡單包裝禮盒,業者不但能減少成本開支,垃圾量亦同時降低,達經濟環保效益。 
臺中市環保局表示,民眾使用過的塑膠類托盤或包裝(禮)盒不可亂丟,應先妥善分類放入資源回收桶,收存後交給本局資源回收車回收,相關訊息可逕自臺中市環保局資源回收站網址http://recycle.tcepb.gov.tw/查詢,或洽詢本局「資源回收專線」04-2229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