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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持續稽查,商家仍不能提供薄的購物用塑膠袋!
| 2005/12/27 | 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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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限塑政策)自91年7月1日起實施,要求公部門、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巿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等七大類業者不得使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不得提供厚度小於0.06公釐的塑膠袋、或不得免費提供厚度大於0.06公釐的塑膠袋。 台中巿環保局表示,本巿列管限塑對象有4111家,目前仍在持續辦理稽查工作。自94年1 月1 日至94年12月21日止目前已稽查10,574家次,共開立74家次警告單,告發1 家次。 台中巿環保局表示,經前陣子報導限塑政策後,讓消費者與餐飲業者產生很多誤解,本局同仁常常接獲有許多的餐飲業者來電詢問目前的限塑政策究竟為何?消費者向業者反應可以用薄的塑膠袋?製造工廠受到環保署指示不要再生產厚的購物用塑膠袋?厚的購物用塑膠袋買不到等等。 台中巿環保局李局長澄清表示,其實限塑政策目前仍沒有改變,業者仍不得提供厚度小於0.06公釐的塑膠袋、或不得免費提供厚度大於0.06公釐的塑膠袋。且經向行政院環保署查詢也無指示塑膠工廠停止生產厚的購物用塑膠袋,另經環保署查證原生產厚的購物用塑膠袋的工廠仍有在生產。業者可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查詢「可製作厚度0.06公釐以上塑膠袋之廠商資訊」(http://ivy2.epa.gov.tw/bag_db/006mm/board.asp)。 台中巿環保局李局長呼籲,為了維護地球環境及珍惜環境資源,請巿民朋友們出門購物自備購物袋、外出用餐自備環保餐具,達到源頭減量,避免垃圾產生,資源永續目標。請大家一起用心做環保,力行環保新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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