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法規修正公告

*友善列印

為鼓勵業者精進處理流程,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下稱資再比)及降低廢車粉碎殘餘物(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簡稱ASR)產生量,將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補貼費率新增2個級別補貼,並增加補貼費率。另,資再比低者,不予補貼。同時為加速推動業者提升資再比,訂定落日條款,即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資再比低者,不予補貼;資再比未達一定比率者,調降補貼費率。

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及粉碎分類補貼費用表修正總說明及公告,詳如附檔。

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及粉碎分類補貼費用表修正公告.pdf
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及粉碎分類補貼費用表修正總說明.pdf